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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发出全国首本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

发布时间:2018年3月21 浏览次数:1066
作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的“最后一块地”,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宅基地及农房使用权“三权分置”自提出后就备受关注。2月27日下午,安徽省旌德县不动产交易中心颁发出全国首本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此举将实现农地、林地、宅基地等所有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全明晰,为今后促进生产要素全流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开了通畅之门。

  在当天的颁证仪式上,旌德县共为这块宅基地颁发了三本证,兴隆镇三峰村发文组村民王五四手持宅基地使用权人证,兴隆镇大礼村牌坊一组村民方圣莲手持宅基地资格权人证,大礼村村委会持有宅基地所有权人证,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一目了然。

  “有了证,大家心里就有底了!”,手捧鲜红的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王五四一脸兴奋。王五四原来居住在兴隆镇三峰村发文组,山路崎岖,交通不便。2015年,他了解到本镇隔壁村村民方圣莲全家迁居县城,家中老屋闲置,于是前去商谈,达成了房屋买卖协议。很快,王五四以35万元的价格买下方圣莲占地面积160平方米、建筑面积241平方米的两层半房屋一栋。王五四高兴之余,觉得私下买卖其他村里的宅基地,无法办理相关的产权证书,心里一直不踏实。

  2018年初,王五四听说县里正在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于是他马上向县国土部门咨询,并且提交了办证申请。仅一个星期的时间,旌德县第一本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就发到了王五四的手中,这让他吃了一颗大大的“定心丸”。

  放下心的不仅是王五四,还有方圣莲。此前因为无法正常过户,她把自家宅基地房产证和土地证押在王五四手里,为这事被女儿数落了很多次。“好好的房子闲了两年没人住,卖了吧,又没有说法,两下都不踏实。现在好了,今天办了证,对双方都有好处!”方圣莲说。

  近三年来,旌德县大力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取得显著成效,2017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突破1000万元,全县农民分红总金额达206.7万元。乡村农家乐、农家客栈、精品民宿蓬勃兴起,目前已发展农家乐54家、农家客栈69家,总营业额达2076万元,户均增收16.9万元。

  但在发展过程中,旌德县也发现乡村旅游发展用地矛盾难以解决等问题。一方面用地指标稀缺,一些好的项目落地较慢;另一方面因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农村存在大量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利用。农民群众渴望能通过改革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等资产,有效增加财产性收入的心情十分迫切。

  “随着农地、林地、农村集体资产改革的有序推进,宅基地已经成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亟待突破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宣城市旌德县农委主任毕剑勇介绍,按照国家之前规定,宅基地只能供村民自己使用,不能买卖转让。今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探索开展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要求,旌德先行先试,率先颁发首本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证,“接下来,旌德县不动产交易中心将分批发放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证书。”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只是旌德县探索农村改革的一个缩影。作为全国第一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近年来,旌德县先后探索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三变”改革等系列农村改革工作。目前,旌德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林权改革全部完成,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全面铺开。